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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 通 知


中地大京党发〔2020〕164号


关于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的        通        知

 

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

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方案》)文件要求,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全面推进《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结合学校实际,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坚持立德树人,实施‘落地行动’”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学校治理能力、治理水平,遵循教育规律、办学规律,深化学校发展和办学质量评价改革,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5至10年努力,学校办学治校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积极建设扎根中国大地、彰显地大特色、持续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总体方案》落实落地,建立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学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解决深化综合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工作小组负责学校综合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和具体落实。

(一)领导小组

 长:马俊杰  孙友宏

副组长:王果胜  刘大锰

 员:万  力  刘  伟  董朝霞  林善园  段  翔

(二)工作小组

 长:刘大锰(兼)

 员: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财务处、团委及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

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办公室主任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人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改革党委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

参加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认真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基层等制度。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改进学校发展评价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参加单位: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财务处

加强学校发展的科学定位,办出特色,提高办学水平。紧密围绕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完善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与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引导争创世界一流。在学科建设与发展评价工作中,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4.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

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参加单位: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

杜绝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师德失范行为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采取禁入措施。

5.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牵头单位:教务处

参加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人事处

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根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支持、奖励、表彰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规范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计入工作量。落实教授上课制度,明确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完善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6.强化一线学生工作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和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有关岗位的遴选、任用、提拔,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7.改进教师科研评价

牵头单位:科技处

参加单位:人事处

坚持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和奖励激励挂钩。坚持按照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现关键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8.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牵头单位:人事处

参加单位:科技处

改进人才评价机制,避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的倾向,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进行简单挂钩。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9.树立科学成才观

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参加单位:研究生院、教务处、团委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学识本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10.完善德育评价

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参加单位:研究生院、教务处、团委

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11.强化体育评价

牵头单位:体育部

参加单位:党委学工部(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团委

建立健全日常体育课程、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加强地大特色运动项目建设和推广示范,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2.改进美育评价

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参加单位:研究生院、教务处、团委

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育人功能,制定实施大学生美育提升计划,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

13.加强劳动教育评价

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参加单位:研究生院、教务处、团委

实施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劳动教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参与劳动、尊重劳动、崇尚劳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14.严格学业标准

牵头单位:研究生院

参加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完善各级各类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制度,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15.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教务处

参加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团委

在各类学生招生秩序方面,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深化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16.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牵头单位:人事处

参加单位:党委组织部

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17.促进人岗相适

牵头单位:人事处

参加单位:党委组织部

招聘工作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考评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在就业落户、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职业学校毕业生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研讨,准确把握要义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和宣传,深刻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重要意义,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扎根中国、立足时代、面向未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系统梳理和查找问题,准确把握整改目标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各单位要把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要加强对各单位的工作指导,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工作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三)聚焦堵点难点,确保改革落地

坚持破立并举,紧扣党和国家关心、社会各界关切、师生员工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对标对表《总体方案》,对各项规章制度做一次全面清理,坚决把与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规定做法改过来,按照中央要求,对《总体方案》提出的一系列“不得”和“禁止”事项,做到令行禁止,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

六、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11月25日前,召开学校落实《总体方案》动员、培训和工作部署会议。

2、落实任务。12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按落实任务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和调查研究,明确落实任务和落实举措,在梳理问题的同步进行整改,结合实际制定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落实任务清单(见附表),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组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22;电子版发送至:ghxk@cugb.edu.cn;联系电话:82322813。

3、研讨完善。12月20日前,形成学校落实任务清单初稿,组织专题研讨,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4、按时报送。经党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形成学校落实任务清单,按教育部要求时间报送。

5、推进落实。学校将落实任务列入“十四五”重点督办台账,长期坚持,定期检查,推进落实。

 

附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  

      改革总体方案》任务清单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校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印发



附件:

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任务清单

 

序号

整改项目

具体任务

落实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进展情况









































注:

1)“落实措施”填写:用文字简要描述,每条一般不超过50字。

2)“完成时限”填写:近期(2021年6月30日),中期(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已经完成)。

3)“责任领导”填写:各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

4)“进展情况”填写:“已完成”或“未完成”。若“未完成”简要说明当前完成进度,以及预计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