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地大京发[2021]48号
关于推进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总体方案》落实落地。2020年12月7日,学校印发《关于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地大京党发[2020]164号,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并将落实任务列入“十四五”重点督办台账,长期坚持,定期检查,推进落实。
2021年4月2日,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对我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与“负面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同时明确各项具体任务的完成时限。
根据教育部“建立台账,加强督促”以及学校《关于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对标对表我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附件1)与“负面清单”(附件2)。按照各项任务目前完成情况,制定时间表,并加强跟进自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
附件:1.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
清单
2.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负面
清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6月10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校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