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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一上”预算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24】128号),学校《关于编制2025年“一上”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应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切实做好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实行“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的原则。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前,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基础工作,了解本单位资产存量和使用状况。按照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确定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编制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计划。
以往年度已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但尚未实施,2025年度拟继续配置的各类资产,仍需重新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凡未纳入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2025年不予采购。
二、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内容及要求
1.编制学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所有上报新增资产应经过必要的论证。2025年所有经费购置或新建纳入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车辆)、无形资产管理的单价100万及以上的各类资产。
2.新增资产配置信息主要包含:部门经济分类、资产分类(必须细化到底级)、资产用途、资产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其中:购置设备参考单价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必须填写设备预期使用频率、设备主要规格参数和购置设备必要性。
三、报送时间及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报新增资产预算表(模板见附件)。因后期需导入预算一体化系统,请不要修改表格格式,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信息要完整、准确,因填写信息缺失、有误导致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2.所有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必须有明确的经费来源,使用中央及地方财政专项经费,需沟通各专项主管部门落实资金后再报送。
3.新增资产预算表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8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023810045@cugb.edu.cn,没有新增设备的单位也需报送一份空表;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二级单位为单位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办公楼224办公室)。
联系人:霍延安
联系方式:1881068607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