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科研成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1-07 作者:[科学研究院]张帅 阅读:17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科研成果的规定
(2018年1月1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
研究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是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为适应新时期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对我校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应取得的科研成果规定如下。
一、申请博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
(一)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下同)在汤森路透JCR的Q1、Q2分区发表SCI(SCIE、SSCI)检索期刊论文1篇;或其它SCI(SCIE、SSCI)检索期刊论文2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已授权国际发明专利1项;或国内发明专利2项;或国内发明专利1项及其它SCI(SCIE、SSCI)检索期刊论文1篇。
2、经管类学科,满足上述条件或以第一作者在经管类重要学术期刊发表CSSCI论文2篇及SCI/SSCI检索期刊论文1篇。
3、文法类学科,满足上述条件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SCI/A&HCI检索期刊论文1篇;或在文法类重要学术期刊发表CSSCI论文3篇。
(二)统一考试入学的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CIE、SSCI、A&HCI)检索期刊论文1篇;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EI检索论文2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已授权国内发明专利1项。
2、经管类学科,满足上述条件或以第一作者在经管类重要学术期刊发表CSSCI论文3篇。
3、文法类学科,满足上述条件或以第一作者在CSSCI检索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2篇为CSSCI论文)。
(三)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时,其科研成果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按照我校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生执行。
2、达到我校统一考试入学的博士生要求,同时,要求申请人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持有者)。
二、申请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
(一)学术型研究生:拟两年期提前毕业和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国际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两年以上者,暂不作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暂不作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三、论文界定
(一)本规定的“发表论文”指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已经正式发表,并与本人的学科专业或学位论文研究领域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SCI(SSCI、A&HCI)论文以online为准,待刊学术论文不予认可。
(二)本规定的“发表论文”不包括摘要文集中的论文摘要和学术期刊中的插页短文、短评或报道。
(三)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版及之后版本)为准。
(四)CSSCI论文以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目录(2017-2018版及之后版本)为准。
(五)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的增刊不予认可。
四、其它说明
(一)因学科专业的差异,不同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可以有所差异,具体由相关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的分学位委员会制订,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备案实施,原则上不能低于本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本规定自2018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原《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中地大京发〔2014〕4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