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它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8     作者:[科学研究院]张帅    阅读:33

  为发挥国家奖学金及其它各类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积极创新,进一步促进和巩固科学研究院的优良学风,提高培养质量,同时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结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其它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评审细则。

一、评审委员会

          科学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各类奖学金的组织、评审等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院长

           副主任:常务副院长

    委  员:分管工作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办公室主任:学工组长

二、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学工处下达的硕士、博士名额进行分配。

三、评审指标体系

  申报我院奖学金需满足相应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评审。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比综合考虑学位课成绩、科技论文发表和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具体分数计算办法:

  1学位课成绩(除第一外语)占权重20%

  注:学位课成绩为提交申报材料前所获得学位课成绩,未出成绩课程不参加计算。

  2科技论文发表情况权重占70%,分值计算办法见科学研究院院发[2019] 001号文件中“科学研究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分值标准”(见附件1)。

  注:科技论文及国家发明专利分数可累加。文章见刊时间为上一年度91日至当年831日,以第一作者且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3学生日常表现权重占10%,具体分值如下:

  上一学年担任校研究生会部长(含)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分会(副)主席、班长、党支部书记计30分,担任其他学生干部(研究生分会部长、党支部委员等计10分)。

  上一学年获得北京市级(含)以上文化科技类奖励计30分,获得校级文化科技类奖励计10分。

  上一学年获得北京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计30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计10分。

  上一学年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论坛计50分,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论坛并获奖计100分。(要求提供论坛报告安排证明现场报告,投稿参加论坛不参与加分)

  注:以上各单项内择高加分,项内分数不累加。

  4测评总分计算办法

  测评总分=学位课成绩平均分×20% + 科技论文分数×70%+日常表现分数×10%

  5研究生科研论文经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后,根据测评总分依次排序,由评审专家委员会确定最终结果。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金评比主要依据科技论文发表情况,成绩单及日常表现证明提交作为参考,具体分数计算办法见科学研究院院发[2019] 001号文件中“科学研究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分值标准”(见附件1)。

  注:科技论文及国家发明专利分数可累加。文章见刊时间为上一年度91日至当年831日,以第一作者且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科研论文经评审专家委员会最终确认后,根据测评总分依次排序,由评审专家委员会确定结果。

四、评审方式及程序

  1、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各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科研成果统计表,提交学习成绩单,并附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学院全程公开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撤销荣誉,收回奖金。

  2、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以集中评审的方式,按照评审实施细则择优选出拟获奖研究生。

  3、学院将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4、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科学研究院

2020928

  附件1:

研究生科研成果分值标准一览表

  

 

序号

成果类型

分值

1

A区SCI论文 / 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持有者

500

2

B区SCI论文 / 国际授权发明专利 / 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持有者

120

3

C区SCI论文

80

4

D区SCI/SSCI论文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50

5

E区SCI/SSCI论文

30

6

中文SCI

15

7

EI检索期刊论文 / 国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10

8

EI/CPCI-S检索会议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5

9

普通期刊、论文集、增刊

不计分值,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说明

1、科技成果分数可累加。文章发表时间为攻读当前学位近一年时间(即自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SCI论文以Online时间为准,其他期刊论文以刊出时间为准。

2、获奖类均指证书持有者,成果署名单位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3、论文及专利类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4、SCI论文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科学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分区。

 

 

科学研究院奖学金评比科研成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