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作者:[科学研究院]田宇 阅读:243次
各位同学:
为激励我院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8号,具体参见新版学生手册),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科学研究院成立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负责学院的学生先进个人评审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李杰
组员:田宇、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未申报本年度先进个人)。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一年级学生也可参评。
三、奖项设置
(一)综合类
“北地先锋”十佳学生:推荐1人
北地自强之星:推荐1人
三好学生:评选5人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2人
(二)单项类
创新创业标兵:推荐1人
四、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学生硕士评选3人,博士评选2人;
优秀学生干部硕士评选1人,博士评选1人;
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北地自强之星、创新创业标兵根据报名情况由学院择优推荐。
五、评选程序
(一)、10月11日-10月14日,学生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填写规范等参考附件一《学生个人评奖评优系统申请步骤》;
(二)、10月17日前,科研院评审工作组择期召开评审会议,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完毕后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田宇
联系电话:82321983
办公地点:逸夫楼827
科学研究院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