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学研究院2022-2023学年社会类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7 作者:[科学研究院]陈曦 阅读:454次
根据各社会类奖学金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等实际情况,为做好2022-2023学年各项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评选推荐奖学金项目
(一)冯景兰奖学金,推荐2人,600元/人,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冯景兰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10〕73号);
(二)杨遵仪奖学金,推荐1人,3000元/人,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杨遵仪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14〕87号);
(三)郝诒纯奖学金,推荐1人,20000元/人,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郝诒纯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6号);
(四)翟裕生奖学金,推荐1人,3000元/人,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翟裕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11〕35号);
(五)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1人,其中困难生比例不低于60%,6000元/人,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17〕83号);
(六)希尔威矿业奖学金,推荐1人,研究生20000元/人,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希尔威矿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100号);
(七)小米奖学金,推荐2人(限硕士研究生),5000元/人,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小米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23〕88号)
(八)爱在菜百·金色未来奖学金,推荐1人,4000元/人,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爱在菜百·金色未来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23〕89号)
二、评选程序
(一)11月7日至11月9日,学生根据各类奖学金相关规定及自身条件,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它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一)填写《科学研究院奖学金评比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二),填写时可参考期刊目录(附件三),《科学研究院奖学金评比科研成果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版提交至逸夫楼801田宇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1453813255@qq.com,自评表及支撑文件核对无误并确认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二)11月10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审议会;
(三)11月13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学工系统,并将评选推荐结果在学院内按各类奖学金规定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各项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除校级学业奖学金)间一人不可同时兼得,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同学此次不可申报。
附件1: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它各类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3-1:JS-07 期刊引证报告自科版20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