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学研究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8 作者:[科学研究院]陈曦 阅读:186次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及名额
评选项目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应在推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可参评学生范围: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内地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港澳台毕业生、定向委培毕业生。
名额分配:科学研究院2024届硕士毕业生2人(其中1人可评选为北京市级),2024届博士毕业生1人(可评选为北京市级)。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参评资格
申请参评北京市或校级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祖国,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同学,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的“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北地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申报方式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申报,请参评同学登录北地学工-评奖评优模块,认真阅读填报须知后进行申报,请各位同学务必于5月12日前完成系统填报(注意,申请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的,校级也要同时提交申请)。
联系人:田宇
联系方式:010-82321683
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