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03     作者:[学科建设办公室]张金凤    阅读:166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现将《科学研究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蔡敏、王瑞

副组长:姚慧、陈曦

 员:张金凤、岳俊芬、马金玉、王欣怡

学院评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工组,负责组织、协调学院评审工作。

 

、评选项目、范围

评选项目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应在标准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在20253月、69月、12月毕业的学生中产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市级优秀毕业生应从推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市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

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港澳台毕业生、定向委培毕业生均可参评。

、参评资格

申请参评北京市或校级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能够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含选修)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但不仅限于“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北地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等校级及以上职能部门、群众组织以年为单位开展的评优评先活动)。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方面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地区、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评选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5月7日

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申报,请参评同学登录北地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模块,认真阅读填报须知后申报,填报后导出系统生成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一并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表格连同证明材料交由辅导员王欣怡处。

2.学工组审核(5月8日下午5点前)

学工组就优秀毕业生申请资格、填报事项规范、先进事迹材料内容等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学院审核、评议、公示5月9日-5月14日)

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基本条件、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审核评议,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评议完毕后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相关要求及说明

1.每名毕业生仅可参评1次。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进行处理。

2.经公示无异议已获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如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将撤销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3.学校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市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材料将提交至北京市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统一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科学研究院

202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