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学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全校范围内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集中展示北地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和引导北地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取得正式学籍并保留团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一年级学生也可参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教职工,基层集体。
二、评选项目
(一)个人类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二)集体类
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热爱学校,热爱团组织,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包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教职工恪守职责,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青马工程”、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优秀共青团干部”志愿服务时长年度累计不少于20小时;教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取得一定成果。
(五)参评个人或集体事迹主要集中在2022年度,在服务保障学校70周年校庆、参与疫情防控等方面事迹突出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一)4月4日—4月11日:校团委各部门及各校级学生组织完成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及“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工作,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二)4月4日—4月11日:各二级团组织按照各项评选标准,完成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及“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工作,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三)4月12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各级团学组织须汇总相关材料上交校团委组织部。
(四)4月12日—4月20日:校团委对各级团学组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评选出各类奖项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五)校团委集中开展表彰和宣传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各类奖项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二级团组织在分配名额时请保持研究生与本科生之间以及各年级之间的均衡,同时做好各类评优表格和工作总结等材料的存档工作。
(二)各类奖项之间原则上不允许兼报。
(三)同一奖项原则上不允许连续两年申报。
(四)上报表格统一采用附件2中各表格的格式。
(五)各级团学组织须结合上述通知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选制度。
(六)材料提交
1.五四评优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原件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其中个人类奖项还需提交成绩单(盖章扫描版)。
2.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须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3.电子版材料于4月11日17点前发送邮件至cugbtwzzb@126.com,并以“XX学院/XX部门组织+2023年五四评优”命名打包。
联 系 人: 李宗慧 贾 臻
联系方式:82322024 15101586966
邮 箱:cugbtwzzb@126.com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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