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学组织:
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团员质量,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按照“坚持标准、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展对象及条件
1.年满14周岁,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支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习成绩良好,2023-2024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含双学位),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4.年度志愿时长满20小时(特指在我校就读期间,且产生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的志愿时长);
5.已被所在团支部的支部委员会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6.在确定为积极分子后经过不少于8学时、不短于3个月的培养考察,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培养考察完成。
二、发展程序
本年度发展团员工作预计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发展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有入团意向的同学须规范填写《入团申请书》并交呈本人所在学院(单位)团组织,学院(单位)根据提交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由支部委员会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入团积极分子按规定接受培养考察。具体发展流程请参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完成培养过程的入团积极分子,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学院团委预审,学院团委公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团员或者党员作入团介绍人。 发展对象入团,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各院级团组织于2024年11月14日前将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2)与发展对象的《入团申请书》、可信成绩单和志愿时长证明(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3.校团委确认发展对象人选后将《入团志愿书》等团员档案发至各学院,团员本人在团支书的指导下填写好团员档案,后由学院团委审批盖章,团员本人注册北京共青团系统,并在系统内上传填写完整的《入团志愿书》(PDF格式),封面右上角编号应清晰可见,后将《入团志愿书》于11月29日前交回至体育馆203组织部存入档案室。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做好入团引导工作,抓好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努力提高团员质量,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入团申请工作流程,严格教育培养考察程序,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并应在“志愿北京”实名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团组织要做好相关记录。
2.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团组织应当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团动机,逐步树立今后成长为共产党员的政治追求,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团组织要培养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3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3.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团员发展资料。各级团组织要准确掌握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完善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团员编号管理功能,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新发展团员的系统录入工作应及时在发展单位完成,新发展团员录入系统编号为12个0的、未在发展单位完成团员信息录入的,视为该单位存在违规发展团员问题,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不予认定团员身份。
联 系 人:李宗慧 潘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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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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