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7月至12月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2      【校团委】李宗慧      108 浏览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24年7月至12月全校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团费收缴标准,每位团员每月团费0.2元(半年共1.2元)。

请各学院于12月5日17:00前完成2024年7月至12月的团费收缴工作,并将已签字、盖章的团费缴纳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体育馆203团委组织部工位电子版以“xx学院+团费缴纳情况登记表”形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cugbtwzzb@126.com

二、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2. 未满28周岁的党员、预备党员保留团籍,自愿缴纳团费。

3. 各学院按照要求缴纳团费至支付宝账号(支付宝账号:18609545214,转账备注写明xx学院2024年下半年团费),转入后按如下格式(xx学院、应交x人、实交x人、实交x元)发送短信至18609545214

 

人:李宗慧      

联系电话:82322024  18609545214

联系邮箱:cugbtwzzb@126.com


       附件: 1.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

     2. 2024年7月至12月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