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学组织:
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团员质量,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按照“坚持标准、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扎实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及要求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自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支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习成绩良好,2024年春、夏、秋学期内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含双学位),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4.已被所在团支部的支部委员会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5.在确定为积极分子后经过不少于8学时、不短于3个月的培养考察。
二、发展程序
(一)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
1. 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学院团组织在所有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可以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团委批准。
2. 确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一至两名团员或者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应当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党组织指定。
3. 组织教育培养考察。应当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培养考察期应当达到三个月以上。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应当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或者培养考察期未满三个月的,原则上不得发展入团。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
1. 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团支部应当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发展对象。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2. 开展一次综合评价。应当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明确将不信仰宗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评价应当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察其是否在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防止“唯成绩”“唯票数”,任何个人不得指定发展对象。入团细化标准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不得在志愿服务、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设置入团门槛。
3. 学院团委进行预审。学院团委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接收新团员
1. 确定入团介绍人。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团员或者党员作为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支部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基层党组织指定。
2.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团员。发展团员入团,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3. 学院团委审批。学院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委员会会议或者书记会议,集体审议,表决决定,不能由个人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程序是否规范完备等。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团员。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报批的团支部。审批两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团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4. 宣布审批结果。团支部应当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被批准入团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
5. 团员本人注册北京共青团系统,并在系统内上传填写完整的《入团志愿书》(PDF格式),封面右上角编号应清晰可见,后将《入团志愿书》于5月31日前交回至体育馆203组织部,电子版《入团志愿书》(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做好入团引导工作,抓好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努力提高团员质量,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入团申请工作流程,严格教育培养考察程序,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并应在“志愿北京”实名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团组织要做好相关记录。
2.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团组织应当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团动机,逐步树立今后成长为共产党员的政治追求,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团组织要培养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3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3.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团员发展资料。各级团组织要准确掌握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完善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团员编号管理功能,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新发展团员的系统录入工作应及时在发展单位完成。
联 系 人:李宗慧 潘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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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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