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张席禔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20 阅读:0次
中地大京发〔2024〕95号
张席禔(1898~1966),字惠之。河北定县(今定州)人。中国古脊椎动物学家、地质教育家。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地大学子,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不断进步,由优秀校友张渝棣捐赠设立“张席禔奖学金”,组成永久性保本奖学金,每年以其利息作为奖学金。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从事古生物学与地层学领域的优秀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张席禔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优秀研究生1人。奖励金额根据每年捐资本金利息确定,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参评学年内应以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1.在读期间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门次;
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
3.在申报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等。
四、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相关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工作组。
五、评审程序
(一)公开报名。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0月份发布张席禔奖学金奖学金评选通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张席禔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审核。学院评审工作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院上报拟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四)结果公示。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
六、其他
(一)本办法自2024年11月21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