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茅台奖学金及茅台成才榜样资助计划 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21 阅读:314次
中地大京发〔2024〕87号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茅台集团”),总部位于贵州省北部风光旖旎的赤水河畔茅台镇。茅台集团以“打造国际一流企业、塑造世界一流品牌”为愿景,坚定不移走好以茅台美学为价值内涵的“五线”高质量发展道路,以“五匠”质量观呵护茅台生命之魂,以现代化管理机制体制加快推进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为助力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贵州籍学生成才,促进贵州籍学生全面发展,茅台集团特在我校设立贵州籍学生成长基金。为做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贵州籍学生成长基金中“茅台奖学金”“茅台成才榜样资助计划”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一)茅台奖学金
贵州籍大二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二)茅台成才榜样资助计划
全日制二年级(含)及以上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茅台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优秀学生10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
茅台成才榜样资助计划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优秀学生1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茅台奖学金
1.参评学年,本科生原则上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30%;其他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可视情况放宽;
2.参评学年在省部级(含)以上重要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或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批国家发明专利优先考虑;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二)茅台成才榜样资助计划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
3.对贵州地区发展有重大贡献者;或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堪当楷模者。
四、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友与社会合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各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工作组。
五、评审程序
(一)公开报名。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0月份发布茅台奖学金评选通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填写《茅台奖学金/茅台成才榜样资助计划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评审工作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各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茅台奖学金,各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申报茅台成才榜样资助计划,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院上报拟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四)结果公示。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经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教育基金会报送茅台集团备案。
六、其他
(一)本办法自2024年10月31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