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0 阅读:2933次
各学院: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及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暑期学生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学生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期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生暑期(含小学期)时间为6月30日(星期一)至9月14日(星期日),9月1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掌握学生假期动态信息
要精准掌握假期期间学生动态信息,分类做好学生留校、出行统计工作。全体学生须在“北地学工系统-假期出行”模块填写暑期出行或留校情况,分类建立学生留校、离校信息台账。学院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家校协同有反馈。
对既不回家、也不在校的学生,逐一了解具体原因,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实习单位等核实;对在京不在校学生,了解在京居住、实习、社交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对回乡学生,定期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做好安全提醒。
三、做好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
1.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要组织召开假期安全主题班会,宣传假期安全知识,重点做好法治安全、交通安全、出行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安全、饮食安全、防盗防诈骗、防不良校园贷等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风险防控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开展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要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坚决杜绝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留宿外人、私拉电线、使用明火、乱堆杂物等安全隐患,宿舍楼内严禁吸烟,注意开窗通风,预防疾病传播,确保安全。学生离校时,要注意关窗锁门,关闭各种电源、电器;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保持正常生活学习秩序,按时作息。
3.加强出行学生安全教育引导
要对假期野外实习、科研实验、社会实践、旅游探亲等出行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出行前须制定安全方案,并提醒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乘坐有运营资质的车辆;注重自然气候、地理地质状况,防止自然灾害伤及个人;尊重当地文化传统,遵守当地风俗习惯,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四、加强暑期野外教学实习、科研工作、实践活动管理
教学实习工作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牵头,科研工作由科技处牵头,社会实践工作由团委牵头,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师生所在学院做好审批备案。要建立工作队伍台账,对团队成员的基本信息、工作地点、外出时间、每日工作安排、联系方式等做好登记。特别是前往野外危险区域,原则上须有教师跟队,加强风险评估与过程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所有参加野外工作人员均需购买意外伤害险,签订安全承诺书。要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全程保障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自然灾害,加强过程监管,实时掌握学生社会实践动态。
五、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立即上报学工部,确保校园假期安全稳定。
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继续开展“敲门行动”,并配合学校做好假期期间的学生工作。
请各学院于6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点前在北地学工系统填写“2025年暑期相关学生工作统计”,并上传《2025年暑期学院值班表》(附件)和《2025年暑期学生出行留校台账》(经由北地学工系统导出)。
六、认真做好秋季开学工作
2025级本科新生8月30日(星期六)报到注册,8月31日召开军训动员会,9月1日至9月14日完成入学教育、体检、集中军训;2025级研究生新生9月6日(星期六)报到注册,9月8日至9月12日完成体检、入学教育。其他年级学生9月13日(星期六)、9月14日(星期日)返校报到。学生正式上课一周内,各学院要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蔺晓晴
电 话:010-82322945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306
附件:2025年暑期学院值班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