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
非事业编(自聘)人员续聘办理

(一)办理流程:

1.拟续聘教职工填写《自筹经费聘用人员聘期工作考核表》、《聘用自筹经费人员备案表》、《合同续订页》交到二级单位;

2.本人签字、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交到人事处备案;

3.人事处发起续聘线上转单。

(二)办理地点:综合办公楼623。

(三)联系人:李老师。

(四)联系电话:82323182。

(五)附件:

1、自筹经费聘用人员聘期工作考核表

2、聘用自筹经费人员备案表

3、合同续订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