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校团委】李宗慧      431 浏览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北京市教工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北京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团中央《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 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巩固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推动社会实践工作深入开展,评选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及优秀成果,现将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奖评优工作进行如下通知。

一、评选范围

参与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单位、团队及个人。

二、校级评选项目

(一)集体类

优秀组织单位(6个)、优秀团队(39支)。

(二)个人类

先进工作者(27名)、优秀指导老师(27名)、优秀团长(58名)、优秀安全信息员(58名)。

(三)成果类

优秀调研报告(30篇)、优秀摄影作品和优秀微纪录片按申报量的20%评优,最高分别不超过20个。

三、院级评选项目

院级评选项目由学院组织申报、评奖、公示。设定优秀团队(可划分等级)、优秀团长和优秀摄影作品三类奖项。

院级优秀团队不超过学院团队总数的25%。优秀团长不超过学院团长总数的40%、优秀摄影作品数量由学院自行确定。

四、车票报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执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坚持勤俭办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规定各级团队报销标准如下。

一等奖获奖团队报销车票总金额不超过8000元;二等奖获奖团队报销车票总金额不超过5000元;三等奖获奖团队报销车票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未获奖团队车票不参与报销。

车票报销工作于评奖评优结果公示之后开展,具体流程及说明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院级答辩。各学院于10月7日-10月10日开展结项答辩与评奖评优申报工作,答辩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团委。

(二)报送材料。各学院于9月26日18:00前将本学院各实践团队的结项材料打包为以“学院名称+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命名的文件夹,线下拷贝至校团委。其中,结项材料包括附有团队日志和团队成员个人心得的调研报告、至少一张统一着社会实践服装(特殊情况报备过的除外)且全员的合照、团队用于评优的摄影作品及微纪录片。在院级答辩后,各学院按评奖评优方案(附件1)及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选集体类、个人类、成果类奖项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3),将上报的所有各项信息汇总后填入汇总表(附件4),申报信息的统计工作以汇总表中信息为准。申报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打包为以“学院名称+社会实践评奖评优”命名的文件夹,于10月13日18:00前发送至 cugbshsj@126.com。

(三)校级答辩与评奖评优。校团委组织各学院推选的优秀团队进行校级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早于10月15日),开展各类社会实践评奖评优活动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各学院进入校级答辩的名额详见附件2。 


联系人:陈宏博        傅中伟

   话:17614325325  13985601789

   箱:cugbshsj@126.com


附件1: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评奖评优方案

附件2: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名额分配表

附件3:评奖评优申报表

附件4:团队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