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新社团成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校团委】李宗慧      74 浏览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发展我校学生的特色课余活动,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新社团成立工作,申请成立社团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 成立社团的条件

1.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负责人,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或科研单位;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换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社团标识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 具体流程

1.提交申请(918日至922日)

请于2023年9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XX社团成立可行性报告》(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社团拟任负责人申报表》(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社团成立发起人信息登记表》(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XX社团章程》(附件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表》(附件6)交至体育馆203社团管理部工位,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团管理部邮箱cugbtwstglb@163.com。

2.审查(922日至925日)

学校将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社团业务相关领域专家成立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提交的社团申请材料进行评议,审定拟批准成立社团,对不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驳回。

3.公示(925日至927日)

经校团委全面考察和综合测评后,对拟批准成立的社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4.正式成立

拟批准成立社团经公示无异议后,召开全体成员大会,通过社团章程,选举产生社团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大会决议须报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社团正式成立。

三、注意事项

1.社团指导单位须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正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社团指导教师由学生社团聘请,指导教师应是中国地质大学事业编制的正式教职工,聘请教师作为社团指导教师须经其本人同意。社团指导老师须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正式签署意见并签字。

3.社团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社团建设管理办法》(附件7)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相关负责人联系。


人:李宗慧  牛猛

电  话:82322024

邮  箱:cugbtwstglb@163.com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XX社团成立可行性报告.doc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doc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社团拟任负责人申报表.doc


  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社团成立发起人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XX社团章程.docx


  附件6: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社团指导教师选聘表.docx


  附件7: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docx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